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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来源:青年创业帮作者:简万贵更新时间:2020-09-25 21:11: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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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晚,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要求海南省实行最严格的节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不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建设用地供应向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急需的基础设施、工业发展、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倾斜,出口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供应大幅减少直至停止。研究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未开发的商品住宅用地流转,用于发展其他产业或共有产权住房、限制类商品房、租赁类住房等。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海南省所有市县都实施了严格的限购政策,并在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了全球限购。具体来说,购买限制是根据三个级别执行的。第一,五指山、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央生态核心区的房屋只能出售给该市县的居民;其次,海口、三亚和琼海都实施了限购政策。本省非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必须向至少一名家庭成员提供我省60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第三,在目前未实施购房限制的其他地区,如果本省非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在我省累计居住24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户籍迁入本省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必须提供至少一份家庭成员在我省2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同时,未在本省登记的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的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钟发[2018]12号)的有关要求,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以供方结构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住为主、不投机为辅的定位,建立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房地产投机倒把。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首先,做好当地居民的住房保障和供应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改善生活的需求,使海南的改革和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当地居民,让他们有更好的成就感。各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琼[2018]80号),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和租购的住房制度,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限制类商品房、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妥善解决当地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促进从居住到居住的进步。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第二,加强多种法规的整合,严格控制土地和规划

实施最严格的节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的双重控制,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不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空 2015-2030年间级),严格执行自然ecology/きだ建设用地向基础设施、工业发展、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迫切需要社会发展和民生,出口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供应大幅减少,直至停止。 研究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未开发的商品住宅用地流转,用于发展其他产业或共有产权住房、限制类商品房、租赁类住房等。属于闲置土地的,按《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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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省级统筹管理和控制

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加强市县商品住宅的土地出让、规划、申报和预售控制。各市县在办理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划许可和预售许可时,应当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省计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和市场稳定的原则严格控制。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第四,实施全球采购限制

实施严格的采购限制政策,并在现有采购限制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球采购限制。

五指山、宝亭、琼中和白沙是中国中部的生态核心区,这里的房子只能卖给这个市县的居民家庭。

在已实施购房限制的海口、三亚和琼海,未在本省登记的家庭必须提供至少一名在我省居住60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

在上述地区之外,未在本省登记的家庭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缴纳了2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户籍迁入本省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必须提供至少一份家庭成员在我省2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房屋交易行为。本省非居民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引进人才的住房政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

五、严格的贷款限制、转让限制和价格备案管理

非居民家庭在我省购房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我省居民家庭、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买的房屋,在取得5年产权证后,可以转让。

对于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公开所有房屋,并明确标明价格,一次向外出售,不得分批出售。商品房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提价;备案价格的调整应当重新备案。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县要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要加强对市县的随机抽样、定向监管和暗访。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证明和规避限购政策购房的个人,将取消其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5年内不得在我省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成价格记录或超记录价格销售的,依法严肃查处,取消网上签约和备案资格,限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在我省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对非法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取消其经纪机构和人员资格,5年内禁止在我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对协助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对购房资格审核不严的政府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VII .加强监测和预警

省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分析,对商品房量和价的大幅波动及时给予预警和做好规划;要加大对恶意炒作和虚假信息的查处力度;要及时回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投机评论误导消费预期。

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省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2日

标题:海南房地产调控再加码:岛内实行全域限购

地址:http://www.qdgzw.com/kjcy/29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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