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实施就业创业解困脱困等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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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实施就业、创业、扶贫等八项措施
明年,全省城市贫困职工将摆脱困难和困难
最近,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到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困难职工都能摆脱困难,因各种原因无法摆脱困难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也能通过纳入政府保障和工会正常化援助,摆脱困难。
据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省委、省政府一直在尽一切努力消除农村贫困,同时也把帮助城市贫困职工脱贫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但是,目前海南仍有一定数量的城镇职工办卡困难,在基本生活、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和住房等方面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布实施意见的目的是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准确识别建立卡;实施就业和创业以摆脱困境;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缓解困难和困难;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摆脱困境;完善助学机制,走出困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摆脱困境;通过保底摆脱困境;整合资源摆脱困境等八项措施,确保所有城市贫困劳动者摆脱贫困。
哪些城市工人家庭可以申请帮助?可以申请救助的家庭主要有以下五类,即连续6个月以上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以及无政府救助的特殊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有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疾病、子女就学、残疾等特殊原因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劳动家庭;加入工会并根据工作地点标准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职工可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困难职工的原始档案可通过工会入户调查、信息核实、信息公示、上级工会审核、县级以上工会援助(服务)中心备案等方式建立。各级工会援助中心根据档案进行分类。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和部署,深入职工之家走访贫困群众,了解基本情况,准确认定了我省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同时提供了准确的救助。2016年至2018年,全省共投入19163.63万元,扶持20.59万名城市贫困职工。
此外,在民政、人类社会、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省总工会积极采取送温暖、医疗救助、金秋助学、大病互助等救助措施,帮助2.8万贫困职工家庭就业创业,帮助他们摆脱困难和困难。
标题:海南省将实施就业创业解困脱困等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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