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细则具体内容
本篇文章1062字,读完约3分钟
2013年3月1日,新中国五大细则出台,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新中国五条规定,二手房交易税按个人收入的20%征收,这将抑制投资需求,影响交易量,这是房地产调控的积极效果。然而,这将不可避免地抑制居民对改善住房购买的需求。
一套二手房,最初以200万元购买,现在以350万元出售。根据最新政策,将按差额的20%征税,并支付30万元。还有其他的税。根据规定的标准,该套房需缴纳3%的契税、5.6%的营业税和1 & permil约2.4%的印花税和代理费相当于350万元总房价的12%,即42万元。加上个人所得税,累计交易成本达到72万元。
五个新条款的具体内容
(1)完善稳定房价的责任制。除拉萨外的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应根据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新增商品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和完善稳定房价的考核和问责制度。
(2)坚决抑制投机性投资购买。严格执行商品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应按照限购区域、限购房屋类型和资格审查的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如果其他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省政府应该要求他们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3)增加普通商品房和土地供应。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总供应量不低于过去五年的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给。
(4)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全面完成城镇基本建成47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和2013年新增63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配套设施应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同时规划、建设和交付。完善并严格执行出入境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应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5)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发布管理。
2013年新中国五大规则详情
国务院颁布了《五国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具体内容由国务院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随着房价上涨预期的增加,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第一,完善稳定房价的责任制
标题:2013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细则具体内容
地址:http://www.qdgzw.com/kjcy/30001.html
免责声明:京青年创业网是一个专业为创业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创业资讯媒体,更新的资讯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京青年创业网编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