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中国就业形势存四方面问题 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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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电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训练就业司副司长王亚栋今天在进行中国政府网上采访时表示,从现在和今后的某个时期开始,我国就业状况第一有四个问题。
一位网民问,仅仅三个月内国家就连续实施了《就业促进法》,发行了《通知》,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法规政策频繁出台,证明我国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吗?
王亚栋回答说,从就业情况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制定进一步促进就业的政策。 但是,连续发表法律、发表文件,在更重要的意义上,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问题的重视,从保障和关注民生立场出发,引出以民生为中心的就业问题是非常重大的工作。 从现在的就业情况来看,确实我们要求不断加强就业业务,提出更有效、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来处理就业问题。 从现在和今后的某个时期来看,我国的就业状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劳动力的总供给超过需求,总供给超过总诉求的形势几乎没有变化。 前五年已经基本处理了历史遗留下来的下岗失业问题,增加了劳动力,现在高中毕业生达到了今年最高,外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增加,就业压力增加。
第二,就业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 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不符合劳动力市场就业诉求的矛盾在东南沿海地区,包括中西部地区在内,越来越明显。
第三,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这样的公司重组、破产关闭的员工安置任务还非常重,他们的再就业问题非常困难,特别是其中的困难地区、困难群体和困难领域的人员再就业问题。
第四,通过几年前的就业,再就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这一成果还不牢固,虽然一点点人员就实现了再就业,但是就业不稳定的问题比较突出,至少需要妥善处理人员再就业问题、保险连接等问题。 从今年来看,在整个就业形势中,国内国际快速发展变量很多,容易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就业总量,容易产生结构性矛盾。
胡德巧还说,《就业促进法》的出台非常必要,从国际上来看,很多国家早就有了关于促进就业的法律。 中国《就业促进法》的出台,不仅是中国就业事业的大事,也是立法事业的大事。 法律公布后,标志着我们的就业工作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阶段。 这个法律和以往的法律不同,是专业的法律。 其优势在于,第一,重视就业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 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扩大和推进就业。
其次,与过去的法律不同,它是统一各行业、各方面的法律,这些也是我们就业活动进入新的快速发展阶段的明显标志。
第三,法律出台后,要求政策的涵盖面不仅是过去的国有公司,而且是包括国有在内的非国有制公司,包括民间公司,各种公司都可以享受政府相关的政策。
第四,《就业促进法》反对歧视,主张就业平等、就业公平,这一些非常好。所以这个法律出台是很有必要的。(据中国政府网文案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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