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房地产公司状告汉中市政府 要求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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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汉台区罗罗路东侧,该住宅楼的基坑因长期停工已成为《华商日报》记者曾春社的排水沟
华商日报汉中讯(记者曾春)昨日,安康铁路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汉中市人民政府,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经过五个小时的审判,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该房地产公司要求汉中市政府撤销其行政行为
昨日上午9时,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原告安康铁路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汉中市人民政府坐在被告席上。Xi铁路局和汉中兴源新区管委会分别作为房地产公司和汉中市政府第三方出庭。据悉,2010年5月,Xi安监局取得了汉台区罗罗路东侧60.87亩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建设汉中铁路新苑小区(北区工程)。同时,决定由安康铁路新源房地产公司代表Xi铁路分局负责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同时,该住宅项目是汉中市政府规划的保障性住房。
2011年,安康铁路新源房地产公司从汉中市规划局获得相关手续,先后完成临时搭建和基坑开挖。然而,2013年7月,星源新区管委会向新源房地产公司发出了《关于停止修建汉中铁路新源小区的通知》。同年8月,汉中市政府下发《关于协调处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函》,称土地闲置,应予收回。
房地产公司索赔:汉中市政府撤销汉中市兴源新区管委会关于建设汉中铁路新源小区北区工程的函中关于收回汉台区罗罗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土地是否闲置是争论的焦点
在法庭上,原告的律师质疑:房地产公司已经获得了土地和规划程序,并挖掘了基坑。汉中市政府和兴远新区管委会为何突然叫停并收回土地?对此,被告的律师表示,2010年Xi安监局以政府划拨的形式取得了60.87亩土地,2012年7月才开工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条例》,经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回收程序。
同时,兴元新区管委会表示,由于汉中铁路兴元居住区位于兴元新区规划范围内,该项目与《汉中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一致,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规划及用地审批的通知》精神,该项目不能继续在原址上建设。
对此,安监局反驳称,“汉中市人民政府暂停建设文化兴邦旅游休闲度假区的计划”已于2012年7月16日实施。2010年5月前,汉中铁路新源小区北区工程已完成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并转入建设阶段。因此,社区项目不包括在文件中规定的停止施工中。
原告声称他们不承认汉中市政府认定的“闲置土地”问题。自2010年以来,部分政府部门的手续被延误,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开工,因此不能算作项目闲置土地。在这方面,被告反驳说,如果一些政府部门不采取行动,原告可以在另一个案件中起诉,所提到的情况与本案无关。
审判从昨天上午9: 00持续到下午2: 00,但是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
标题:安康房地产公司状告汉中市政府 要求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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